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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想着呢,铺子里的小丫鬟离儿,美滋滋地喝了一口冰酸梅汤,探出脑袋,脆生生地喊道:“公子,琉璃都摆弄好啦,您快进来瞅瞅……” 离儿眼里满是崇拜,不过想起刚才有人把公子当乞丐,又觉得有点好笑。 但不管怎样,她就是打心底里崇拜李世杰。为啥呢?因为李世杰对她好呀,不,是对所有下人都好。就说刚才买酸梅汤,还特意给她和婉儿都带了一份,而且还是加冰的呢。离儿和婉儿事自己前段时在间人市买了两个小丫头做丫鬟,要知道,这六月天,冰块可是稀罕玩意儿,只有皇宫或者大户人家才有可能享用,毕竟从冬天开始藏冰,那成本可不是一般人家能承受得起的。

李世杰压根没想到,自己这么一个顺手的举动,在小丫鬟和下人们眼里,居然成了了不起的大事。其实,他也知道硝石制冰的方法,可他压根没想着靠这个赚钱。他心里琢磨着:“好不容易穿越到大唐,要是整天忙着卖冷饮,当什么大唐冷饮大亨,那多没劲儿。”

正想着,街头出现一队兵丁,朝着铺子这边走来。领头的是个长着豹子头的年轻人。李世杰随意扫了一眼,也没当回事,他知道这是负责维护东市稳定的。长安都城平时可没这些兵丁巡逻,最近因为天花肆虐,好多百姓遭了殃,东市作为勋贵们爱来消费的地儿,自然得多些防护。虽说现在天花瘟疫开始平息了,可长安这么繁华,乞讨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,甚至有些人借着乞讨的幌子,干着违法的勾当。这队兵丁就是临时派来维持东市秩序的。

这队兵丁走到铺子门口时,一眼就瞅见了李世杰。为啥呢?实在是他的穿着太 “出众” 了,在这群兵丁眼里,简直就是奇装异服。衣服裤子都只有半截,裤子上还破着洞,再配上他那张稚嫩却透着沉稳的脸,怎么看怎么像个以乞讨为生的穷苦少年,而且还被生活磨练出了厚厚的脸皮。

豹子头领队自然也注意到了李世杰,心里一阵不忍,心说:“这孩子咋沦落到这份儿上了。” 于是,他停下来,朝身后的队员使了个眼色。队员们都心领神会,可尴尬的是,大多兵丁在袖子里摸了半天,愣是一个铜子都没摸出来。只有一个刚进卫队不久的新兵,小心翼翼地掏出两个铜板,递给豹子头。

“怎么就这么点?” 豹子头皱起眉头,一脸不高兴,“没瞧见这乞讨少年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吗?好歹你们也是在宫中当值的左卫军,咋这么小气呢?虽说被皇帝派来市场维稳,是有点丢面子,可也不能这么抠搜吧。”

兵丁们看着豹子头不善的眼神,心里那叫一个苦啊。有人在心里嘀咕:“这一路巡过来,饥民乞丐多如牛毛,每次见到都得给点赏钱。您自己的钱袋都掏空了,又来找我们。一两个还行,可总这么下去,我们的那点晌钱哪够啊。再说了,这送出去的钱又不给报销,您老爹可是国公,田地家业多的是,根本不愁钱花,我们哪能跟您比啊。”

队员们那幽怨的眼神,让豹子头有点不好意思了,他摸了摸鼻子,走到铺子门口,把手中的两枚铜钱递给李世杰,说道:“拿着吧,虽然不多,但省着点花,应该能撑个一两天。唉,小小年纪,应该去找点正经事做……”

李世杰一看这场景,顿时无语了,心里还有点冒火。“怎么又把我当乞丐了,我这穿着就这么像乞丐吗?” 他瞟了豹子头一眼,没接铜钱,喝了口酸梅汤,反问道:“你谁啊?我哪点像乞丐了?” 说完,还特意指了指自己那白白嫩嫩的肌肤,仿佛在说:“瞧瞧,哪有这么白的乞丐。”

豹子头一下子傻眼了,心想:“我送钱还被嫌弃了,哪有这么嚣张的乞丐。” 不过,他瞅瞅李世杰细嫩的皮肤,又看看自己黝黑的手,也犯起了嘀咕:“现在的乞丐都这么白吗?光看皮肤,好像我更像乞丐似的。”

这时,刚才拿出铜钱的兵丁站出来,大声喝道:“你这不知好歹的家伙,知道这是谁吗?这可是左卫军都尉程处默小公爷,给你赏钱那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,还不赶紧收下。”

兵丁这话,让李世杰忍不住多打量了程处默几眼。他倒不是对程处默本人有多感兴趣,而是好奇大唐第一滑头程咬金的儿子到底是啥样。很多人觉得程咬金只会三板斧,是个十足的莽汉,可李世杰不这么认为。他觉得程咬金那是大智若愚,在大唐开国功臣里,就属他最狡猾。为啥这么说呢?要知道,大唐所有开国功臣里,只有程咬金能在朝堂上历经四朝,屹立不倒,这本事,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。

李世杰盯着程处默瞧了好一会儿,也没瞧出个所以然,心里想着:“这模样,要是去演《水浒传》里的李逵,估计都能省下不少化妆费。” 他正想催程处默赶紧离开,别影响自己关门回庄,突然灵机一动。“不对,这程处默不就是个活脱脱的财神爷嘛。” 他琢磨着,自己的玻璃制品在大唐被当成琉璃,想要打开高端市场,就得打响名气。而程处默,那可是顶级的活广告牌啊。只要他把镜子带回家,不用多久,长安城内那些贵妇们肯定都会知道,这不,连广告费都省了。

想到这儿,李世杰脸上露出笑容,抱拳恭维道:“程小公爷,久仰大名啊…… 感谢小公爷的赏赐,不过我真不是乞丐,这身衣服是南洋那边的穿法,让小公爷误会了。这家店铺是我的产业,今天刚装修好,里面卖的可都是从万里之外带来的奇珍 —— 琉璃。为了感谢您的善举,今天小公爷进店购买,一律半价。”

程处默这才恍然大悟,他正纳闷呢,哪有乞丐嫌钱少的。他抬头往店铺里一瞧,瞬间被里面光亮多彩的壁纸吸引住了,不由自主地抬脚就往里走。

“欢迎光临。” 两个娇滴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程处默定睛一看,两个小娘子站在铺子门口两侧,正鞠躬向他问好。程处默从小在军中摸爬滚打,哪见过这阵仗,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起来。李世杰见状,示意两个小丫鬟站到柜台后面,亲自给程处默当起了向导。

“小公爷,这边请……”

程处默呵呵一笑,说道:“你这铺子还真有点特别,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像你说的,里面卖的都是奇珍。”

李世杰把程处默带到摆放着各种玻璃制品的柜台前。程处默看着挂满整面墙的琉璃制品(其实就是玻璃制品),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,嘴巴张得老大,半晌说不出话来。他哪见过这么多、这么大的琉璃呀。那些琉璃制品形态各异,生肖模样的栩栩如生,仿佛下一秒就能活过来蹦跶;梳妆用的琉璃镜子,透彻得能照进人的心底,迷人极了。程处默忍不住艰难地吞了吞口水。

在这之前,他见过最大的琉璃也就巴掌大小,还是他老爹的收藏品。平时程咬金宝贝得跟什么似的,只有有客人来家里的时候,才会拿出来显摆显摆。可现在,看着墙上挂着的琉璃镜,最小的都有一尺,最大的足足有六尺,这怎能不让他震惊得合不拢嘴。

“这…… 这真的全是琉璃……” 程处默伸出手,轻轻抚摸着镜子,那眼神,就像在抚摸自己心爱的宝贝,满是迷恋与不舍。

看着程处默像着了魔似的,这儿摸摸,那儿看看,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什么。李世杰忍不住 “咳咳” 两声,提醒了一下。他可真怕程处默有啥隐藏的疾病,突然在他店里出点啥事。

好在,在李世杰的提醒下,程处默总算缓缓回过神来。一想到自己刚才把眼前这个年轻人当成乞丐,他的脸 “唰” 地一下红了,心里想着:“这么一比,好像我才更像乞丐呢。”

“这些琉璃咋卖呀?” 程处默瞅着店里的琉璃,眼睛放光,迫不及待地问道。

李世杰就跟个报菜名的大厨似的,张口就来:“六尺高的琉璃镜,888 贯!小的嘛,相对便宜点。琉璃杯这些,一套 688 贯。”

程处默一听,下巴都快掉地上了,那表情,仿佛在说:“你这是卖琉璃,还是卖金山银山呢!” 要知道,他一年挣的那点晌银,不吃不喝,也就够买块最小号的琉璃镜子,这还没算上平时的赏赐和年终福利呢。不过,他很快又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,心里想着:“想当年我老爹程咬金那巴掌大的琉璃,就花了几百贯,而且有钱都没地儿买去,这儿的琉璃又大又透亮,贵点好像也说得过去。”

这么一想,程处默乐呵了,伸手拍了拍李世杰的肩膀,这一巴掌下去,跟拍西瓜似的,差点没把李世杰拍岔气。“兄弟,你可真是个爽快人呐!这么贵的琉璃还给我半价,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啦!以后在长安都城,要是碰到啥难处,尽管报我程府的名号,好使!”

李世杰被这几巴掌拍得龇牙咧嘴,心里直犯嘀咕:“你这大老粗,就不能轻点嘛!瞅瞅你那跟棕熊似的身板,普通小身板哪扛得住你这几下。” 嘴上却只能赔笑。程处默见他这副模样,更来劲了,笑着调侃:“兄弟,你这身子骨可得好好练练,不然以后咱出去喝花酒,看到姑娘都没劲儿,那可不行啊!对了,聊了半天,还不知道兄弟你尊姓大名呢!”

李世杰心里暗暗埋怨,不过还是赶紧回应:“姓李世杰,字文成,程小公爷叫我文成就行。”

程处默看着李世杰,越看越欢喜,哈哈大笑起来,可一转眼,脸色又严肃起来,一本正经地说:“就喜欢你这爽快劲儿,咱虽说第一次见面,可感觉就像认识了八百年似的。我比你痴长几岁,有些话不说不快。长安都城虽说在天子脚下,可这儿勋贵扎堆,世家到处都是,文成兄弟你可得小心那些使坏的小人。”

李世杰心里明白,程处默亲近自己,估计多少是因为自己手里的琉璃。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唐,有人这么贴心提醒,心里还是挺感动的。毕竟这世上,谁不是为了个 “利” 字奔波呢,人与人交往,大多也从利益开始。李世杰又不是啥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,他也需要朋友,跟程处默第一印象还不错,交个朋友也挺好。于是赶忙说道:“多谢程兄提醒,我一定记在心里,但还是不要叫我”

程处默听了,胸脯拍得砰砰响,一脸骄傲地说:“文成兄弟,你也别太担心,我程府也不是好惹的。不过,以后你这琉璃生意做大了,肯定会招人眼红,所谓财帛动人心,你可得小心着点。”

李世杰还真没想到,这程处默看着五大三粗的,心思还挺细腻。心里想着:“不愧是程咬金的种,要是能学到他老爹一半的本事,以后在官场上还不得顺风顺水,跟泥鳅似的,滑不溜秋,左右逢源。”

最后,程处默挑了块六尺高的大镜子,哼哧哼哧地扛着就走,那模样,就像扛着个宝贝。钱嘛,当然是明天再付,李世杰也不怕他赖账。在这个把面子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年代,普通老百姓都不会轻易耍赖,更何况是国公府的大少爷呢。至于为啥挑最大的,看他那兴奋劲儿,估计是想拿回去在他老爹面前显摆显摆,毕竟够大够气派嘛!

……